无论是比较中西文化之差异,还是说明新旧文化之关系,其目的都是为了对中国文化的出路作出选择。
在他看来,经术自有其划定的适应范围,它不能够也不应该对文法刑政越俎代庖。二、汉政与霸王道杂之的形成过程从历史的经验教训来看,西周本来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后来纯任德教,王室衰微,诸侯坐大,于是而有礼崩乐坏,春秋争霸,乃至战国七雄,天下大乱。
(《前汉孝元皇帝纪》卷第23)崔寔更明确地指出:量力度德,《春秋》之义。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夫德不可独任以治国,力不可直任以御敌也。春秋时期,尽管王道衰微,诸侯争霸,而管仲、子产还能礼法合用,尊王攘夷就是当时标示王霸共存的一个口号,起过一定的实际作用,即对华夏共同体起过凝聚的作用,也对王道的急剧衰微提供过延缓的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兼并战争愈演愈烈,尊王攘夷已成为历史。
汉执灵图,杂霸道而为业。一、霸王道杂之的学术渊源(一)霸王道杂之与齐鲁文化从学术渊源上说,汉代形成的霸王道杂之与齐鲁文化有深远的渊源关系。(《汉书·元帝纪》)太子专好儒术,而刘钦兼好经书法律,宣帝的偏爱清楚地反映出他的思想倾向,让人觉得空立尊儒之名,实则重用刑法之吏。
吴兢《贞观政要》卷一《政体》篇:秦任法律,汉杂霸道。考之汉史,从汉惠帝至景帝,德、刑基本适中。在运用人才方面,太公举贤尚功,任人唯贤。显然有王霸兼综的意思。
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另外,孔子对称霸西戎的秦穆公,孔子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评论秦云:秦国虽小,其志大。
无以,则王乎?(《孟子·梁惠王上》)在孟子的意识里,从三王到五霸,到他所目睹的诸侯和大夫,这既是力和霸无限膨胀的过程,也是历史严重退化的象征,历史完全是一个从德到力的退化过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旧唐书·魏征传》:帝尝叹曰:‘今大乱之后,其难治乎?……封德彝对曰:‘三代之后,浇诡日滋。鲁国曾是商朝旧都庵,周武王封其弟周公旦于此。
汉武帝在统治方略上是王霸并用。宋太宗谓宰相曰:治国之道,在乎宽猛得中,宽则政令不成,猛则民无所措手足,有天下者,可不慎之哉。武帝名曰尊儒,但所信用的乃张汤、杜周、赵禹一班文法酷吏,这些人以经术古义附会当今狱事。……至于宣帝,则又伯之下者,威(桓)、文之罪人也。
盐铁会议之后,继位的汉宣帝被称为中兴之主,但当他看到懦弱的太子崇尚儒学,于是发出了那段著名的霸王道杂之的议论。 【注释】[1] 王葆玹:《今古文经学新论》第9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
据皇甫谧《帝王世纪》云:观汉祖之取天下也,遭秦世暴乱,不阶尺土之资,不握将相之柄,发迹泗亭,奋其智谋,羁勒英雄,鞭驱天下,或以威服,或以德制,或以义成,或以权断,逆顺不常,霸王之道杂焉,是以圣居帝王之位,而无一定之制。如果他们不能实行王道,而按照他所提出的原则实行霸道,也可以促进国家的统一事业。
这些不同层次的问题的分歧和争议往往均以儒家的德治、仁政和法家的严明赏罚,法不阿贵等为依据,基本上不曾越出,也不可能越出封建正统意识形态的范围,在政治学、法理学上没有取得重大突破。朝廷在退朝时,各种政事从无遗留,恬然如如无治者,是古之朝也。到了战国末期的荀子时代,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奉行霸道的诸侯,虽然未能转变成为推行王道的圣君,但他们已经成为举足轻重而不可忽视的力量。(《资治通鉴·卷第22》)这实际上是通过对比总结了汉武霸王道并用,相对地缓和了社会矛盾,避免了秦二世而亡的悲剧。然后对秦国的政治情况表达了赞美,说秦国的百姓纯朴,其声乐不流污,其服不佻(同上),对官吏敬畏和顺从,是古之民也。《礼记·乐记》(又见《史记·乐书》及《汉书·礼乐志》):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
据《汉书·刑法志》云: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颁布了苛刻的刑法,禁罔浸密。由此观之,从汉武帝时开始的霸王道杂之的汉家制度可以说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治国方式,而且始终为后世所称颂和遵循。
文帝……亦杂于黄、老、刑名,考其施设,动皆有术。班固在《汉书·汉武帝》中这样评价,孝武初立,卓然罢黜百家,兴太学,修郊祀,改正朔,定历数,协音律,作诗乐,礼百神,绍周后,号令文章,焕焉可述。
汉初随着儒学的复兴,越来越多的儒生进入官僚机构,为汉代政治注入了新鲜血液,提高了官僚队伍的基本素质,更新了汉代吏治的面貌,这实质上是在实践上儒法进行王道和霸道结合的主要途径。一方面,他采纳董仲舒的举孝廉的建议,实行察举制度,又采纳董仲舒、公孙弘的建议: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
周公反问太公曰:何以治齐?太公曰:举贤而上功。言王霸可以指礼法,也可以指德刑,当然可以指代自己。拨乱抑强则先刑法,扶弱绥新则先教化,安平之世则刑教并用。当齐宣王问齐桓、晋文称霸的事迹时,孟子很不客气地回答说: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
这一基本构架在儒法两家思想体系上,王道、礼治、德治和霸道、法治、刑罚又分别是两家思想体系主要支柱的借用。荀子也不象孟子那样,对霸道不屑一顾。
夫至于刑者,则非王者之所得已也。这一政治文化模式,为造就雄浑、质朴、开放、有文有武,刚柔相济的秦汉文明作出了独特的贡献,而秦汉文明又奠定了中华此后两千年文明的基础。
他的基本立场体现为夫儒生,礼义也。盖用《诗》《书》者三代也,纯用法律者秦也,《诗》《书》、法律杂举而并用,选相本末,递为名实者汉、唐也。
尽管在这个时代也偶然出现过个别在某些问题上敢于向封建正统思想挑战的异端,但缺乏可以依靠的力量与经济环境,其作用和影响都很有限。 霸王道杂之是汉宣帝刘询提出的一个著名论断。士大夫不结党营私,都通达奉公,是古之士大夫也。这似乎也揭示了历史和道德的二律悖反问题。
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薛道衡《隋高祖颂序》:秦居闰位,任刑名为政本。
而这种借用又不是绝对一一对应的,虽不能说王、礼、德就绝对是儒家的、而霸、法、刑又确乎可以说完全是法家的。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
关于霸王道杂之的政治文化模式的历史影响与现实意义后人有不同的评价,否定者如唐人封德彝认为,霸王道杂之的汉家制度并没有给汉朝社会带来长治久安。惟观乎其时,审乎其事,当宽则宽,当严则严而已。